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二十六 - 野狼尾草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6人阅读 子作黍食之,令人不饥。似茅,作穗,生泽地。《广志》云∶可作黍。《尔雅》云∶孟,野狼尾。今人呼为野狼茅子。蒯草子,亦堪食,如粳米,苗似茅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米 下一节:胡豆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