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二十二下品 - 山蛩虫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8人阅读 有大毒。主人嗜酒不已,取一节烧成灰,水下,服之讫,便不喜闻酒气。过一节则毒人至死。此用疗嗜酒人也。亦主蚕白僵死,取虫烧作灰粉之。以烧令黑,敷恶疮。乌斑色,长二、三寸,生林间,如百足而大。更有大者如指,名马陆,能登木群吟。已见《本经》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(音窒)(音当) 下一节:溪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