猕猴 - 卷第十八 - 证类本草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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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八 - 猕猴

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2人阅读

   味酸,平,无毒。肉,主诸风劳,酿酒弥佳。头角,主瘴疟。作汤,治小儿则辟惊,鬼魅寒热。手,主小儿惊痫口噤。屎,主蜘蛛咬。肉为脯,主久疟。皮,主马疫气。此物数种者都名禺属。取色黄、尾长、面赤者是。人家养者,肉及屎并不主病,为其食息杂,违其本真也。(唐慎微续添)圣惠方∶治鬼疟,进退不定。用猢狲头骨一枚,烧灰末。空心温酒调一钱匕,临发再服。

   抱即变为猿,猿寿五百岁变为 , 寿一千岁变为蟾蜍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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