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三十 - 鬼目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1人阅读 味酸,平,无毒。主明目。一名来甘。实赤如五味,十月采。 陶隐居云∶俗人今呼白草子赤为鬼目,此乃相似也。臣禹锡等谨按陈藏器云∶一名排风,一名白幕。《尔雅》云∶符,鬼目。注云∶叶似葛子如耳铛,赤色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柒紫 下一节:鬼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