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胞 - 卷第十五 - 证类本草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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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五 - 人胞

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4人阅读

   主血气羸瘦,妇人劳损,面 皮黑,腹内诸病渐瘦悴者,以五味和之,如 (音甲饼也)法,与食之,勿令知。妇人胞衣变成水,味辛,无毒。主小儿丹毒,诸热毒,发寒热不歇,狂言妄语,头上无辜发立,虚痞等。此人产后时,衣埋地下,七、八年化为水,清澄如真水。南方人以甘草、升麻和诸药物,盛埋之,三、五年后拨去,取为药。主天行热病,立效。

   梅师方∶治草蛊,其状入咽刺痛欲死者。取胞衣一具切,曝干为末。熟水调一钱匕,最疗蛇蛊、蜣螂、草毒等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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