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九禽下 - 鱼狗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9人阅读 味咸,平,无毒。主鲠及鱼骨入肉,不可出,痛甚者,烧令黑为末,顿服之。煮取汁饮亦佳。今之翠鸟也,有大小,小者是名鱼狗,大者名翠。取其尾为饰,亦有斑白者,俱能水上取鱼,故曰鱼狗。《尔雅》云∶竭,天狗。注曰∶小鸟青似翠,食鱼,江东呼为鱼狗。 穴土为窠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英鸡 下一节:驼鸟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