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饮膳正要》- 卷第三兽品 - 麋肉 作者:忽思慧 朝代:元 阅读数:36人阅读 味甘,温,无毒。益气补中,治腰脚无力。不可与野鸡肉及虾、生菜、梅、李果实同食,令人病。 麋脂 味辛,温,无毒。主痈肿恶疮,风痹,四肢拘缓。通血脉,润泽皮肤。 麋皮 作靴能除香港脚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饮膳正要 上一节:野驴 下一节:鹿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