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征要》- 第四卷食疗 - (四)瓜果 作者:李中梓 朝代:明 阅读数:12人阅读 味甘、性寒,无毒。 益气而消食,除热以生津。腹满须用,下血宜尝。 同胡桃食,能化铜物于乌有。一味为末,能辟蛊毒。 孟诜云,有冷气人勿食,多食令人患香港脚,孕妇忌之。 尚有荸荠粉,商品称马蹄粉,详见附录中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本草征要 上一节:(四)瓜果 下一节:(四)瓜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