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五)动物 - 第四卷食疗 - 本草征要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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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征要》- 第四卷食疗 - (五)动物

作者:李中梓 朝代:明 阅读数:13人阅读

   味甘、性温,无毒。入脾、肾二经。

   反半夏、菖蒲。忌醋。

   补中益气,安心止惊。宣通风气,起发毒疮。角堪明目杀虫,肝能清眼主翳。肾可助阳、血能医伤。

   东垣云∶补可去弱,人参羊肉之类是已。凡形气痿弱,虚羸不足者,宜之。羊血又主产后血晕闷绝。生饮一杯即活。中砒、 、钟乳、矾石、丹砂之毒者,生饮可解。

   

   羊食毒草,凡疮家及痼疾者,食之即发,宜忌之。

   羊肝∶明目去翳、目患者、冬季常食有益。

   羊胆∶能明目。夷坚志。有二百味草花膏,即羊胆与蜜同熬而成,盖取羊食百草,蜂采百花而得名也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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