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征要》- 第四卷食疗 - (五)动物 作者:李中梓 朝代:明 阅读数:13人阅读 味咸,性寒,有小毒。畏紫苏、大蒜、木香。忌柿。 和经脉而散恶血,清热结而续筋骨。合小儿之囟,解漆毒之疮。 性寒,能发风,能薄药力。孕妇不宜食。爪能坠胎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本草征要 上一节:(五)动物 下一节:(一)淀粉类食疗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