钗子股 - 草部第十三卷草之二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本草纲目

《本草纲目》- 草部第十三卷草之二 - 钗子股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5人阅读

   (《海药》)【校正】并入《拾遗》金钗股。

   【释名】金钗股。时珍曰∶石斛名金钗花,此草状似之,故名。

   【集解】藏器曰∶金钗股生岭南及南海山谷,根如细辛,每茎三四十根。 曰∶忠州、万州者亦佳,草茎功力相似。缘岭南多毒,家家贮之。时珍曰∶按《岭表录》云∶广中多蛊毒,彼人以草药金钗股治之,十救八、九,其状如石斛也。又忍冬藤解毒,亦号金钗股,与此同名云。

   

   根

   【气味】苦,平,无毒。

   【主治】解毒痈疽神验,以水煎服(李 )。解诸药毒,煮汁服。亦生研,更烈,必大吐下。如无毒,亦吐去热痰。疟瘴天行,蛊毒喉痹(藏器)。

   

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

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

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

上一节:草犀

下一节:吉利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