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谷部第二十三卷谷之二 - 草
(《海药》)【释名】自然谷(《海药》)、禹余粮。
【集解】藏器曰∶《博物志》云∶东海洲上有草名曰 。有实,食之如大麦。七月熟,民敛获至冬乃讫。呼为自然谷,亦曰禹余粮。此非石之禹余粮也。
曰∶ 实如球子,八月收之。彼民常食,中国未曾见也。
时珍曰∶按∶《方孝孺集》有海米行,盖亦 草之类也。其诗云∶海边有草名海米,大非蓬蒿小非荠。妇女携篮昼作群,采摘仍于海中洗。归来涤釜烧松枝,煮米为饭充朝饥。莫辞苦涩咽不下,性命聊假须臾时。
子
【气味】甘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不饥,轻身(藏器)。补虚羸损乏,温肠胃,止呕逆。久食健人(李 )。
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
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