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丸 - 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四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本草纲目

《本草纲目》- 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四 - 雷丸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8人阅读

   (《本经》下品)【释名】雷实(《别录》)、雷矢(同上)、时珍曰∶雷斧、雷楔,皆霹雳击物精气所化。此物生土中,无苗叶而杀虫逐邪,犹雷之丸也。竹之余气所结,故曰竹苓。苓亦屎也,古者屎、苓字通用。

   【集解】《别录》曰∶雷丸生石城山谷及汉中土中。八月采根,曝干弘景曰∶今出建平、宜都间。累累相连如丸。

   恭曰∶雷丸,竹之苓也。无有苗蔓,皆零,无相连者。今出房州、金州。

   时珍曰∶雷丸大小如栗,状如猪苓而圆,皮黑肉白,甚坚实。

   【修治】 曰∶凡使,用甘草水浸一夜,铜刀刮去黑皮,破作四、五片。以甘草水再浸一宿,蒸之,从巳至未,晒干。酒拌再蒸,晒干用。

   大明曰∶入药炮用。

   【气味】苦,寒,有小毒。

   《别录》曰∶咸,微寒,有小毒。赤者杀人,白者善。

   普曰∶神农∶苦;黄帝、岐伯、桐君∶甘,有毒;扁鹊∶甘,无毒。

   李当之∶大寒。

   权曰∶苦,有小毒。

   时珍曰∶甘、微苦,平。

   之才曰∶荔实、浓朴、芫花为之使,恶蓄根、葛根。

   【主治】杀三虫,逐毒瓦斯胃中热。利丈夫,不利女子(《本经》)。

   作摩膏,除小儿百病,逐邪气恶风汗出,除皮中热结积蛊毒,白虫寸白自出不止。久服,令人阴痿(《别录》)。逐风,主癫痫狂走(甄权)。

   【发明】弘景曰∶《本经》云利丈夫,《别录》曰∶久服阴痿,于事相反。

   志曰∶《经》言利丈夫不利女子,乃疏利男子元气,不疏利女子脏气,故曰久服令人阴痿也。

   时珍曰∶按∶范正敏《遁斋闲览》云∶杨 中年得异疾,每发语,腹中有小声应之,久渐声大。有道士见之曰∶此应声虫也。但读本草,取不应者治之。读至雷丸,不应。遂顿服数粒而愈。

   【附方】旧一,新一。

   小儿出汗有热∶雷丸四两,粉半斤,为末扑之。(《千金方》)。

   下寸白虫∶雷丸,水浸去皮,切焙为末。五更初,食炙肉少许,以稀粥饮服一钱匕。须上半月服,虫乃下。(《经验前方》)。

   筋肉化虫∶方见石部雄黄下。

   

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

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

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

上一节:猪苓

下一节:桑上寄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