鹄 - 禽部第四十七卷禽之一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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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纲目》- 禽部第四十七卷禽之一 - 鹄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0人阅读

   (《食物》)【释名】天鹅。

   时珍曰∶案师旷《禽经》云∶鹄鸣 ,故谓之鹄。吴僧赞宁云∶凡物大者,皆以天名。

   天者,大也。则天鹅名义,盖亦同此。罗氏谓鹄即鹤,亦不然。

   【集解】时珍曰∶鹄大于雁,羽毛白泽,其翔极高而善步,所谓鹄不浴而白,一举千里,是也。亦有黄鹄、丹鹄,湖、海、江、汉之间皆有之,出辽东者尤甚,而畏海青鹘。其皮毛可为服饰,谓之天鹅绒。案《饮膳正要》云∶天鹅有四等∶大金头鹅,似雁而长项,入食为上,美于雁。小金头鹅,形差小;花鹅,色花;一种不能鸣鹅,飞则翔响,其肉微腥。

   并不及大金头鹅,各有所产之地。

   

   肉

   【气味】甘,平,无毒。颖曰∶冷。

   忽氏曰∶热。

   【主治】腌炙食之,益人气力,利脏腑(时珍)。油(冬月取肪炼收)。

   【气味】缺。

   【主治】涂痈肿,治小儿疳耳(时珍)。

   【附方】新一。

   疳耳出脓∶用天鹅油调草乌末,入龙脑少许,和敷立效。无则以雁油代

   绒毛

   【主治】刀杖金疮,贴之立愈(汪颖)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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