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兽部第五十一卷兽之三 - 竹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6人阅读 (留、柳二音。《纲目》)【释名】竹 。时珍曰∶ 状其肥,【集解】时珍曰∶竹 ,食竹根之鼠也。出南方,居土穴中。大如兔,人多食之,味如鸭肉。《燕山录》云∶煮羊以 肉 【气味】甘,平,无毒。 【主治】补中益气,解毒(时珍)。 本站所有文章、数据、图片均来自互联网,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。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。邮箱:yg1147@outlook.com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鼠 下一节:土拨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