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 - 草麻绳索
(《纲目》)【释名】时珍曰∶小曰索,大曰绳。
【主治】大腹水病,取三十枚去皮,研水三合,旦服,日中当吐下水汁。结囊若不三日后再作。未尽更作。瘥后,禁水饮、咸物(时珍)。
【附方】新二。
断瘟不染∶以绳度所住户中壁,屈绳结之,即不染也。(《肘后方》)消渴烦躁∶取七家井索,近瓶口结处,烧灰。新汲水服二钱,不过三五服效。(《圣惠方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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