箸 - 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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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纲目》- 服器部第三十八卷服器之一 - 箸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9人阅读

   (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箸。

   时珍曰∶古箸以竹,故字从竹。近人兼用诸木及象牙为之矣。

   【主治】吻上咽口疮,取箸头烧灰敷之。又狂狗咬者,乞取百家箸,煎汁饮(藏器)。

   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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