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雁木 - 草部第十八卷草之七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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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纲目》- 草部第十八卷草之七 - 落雁木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17人阅读

   (《海药》)【校正】自木部移入此。

   【释名】 曰∶藤萝高丈余,雁过皆缀其中,或云雁衔至代州雁门而生,以此为名。

   【集解】 曰∶按∶徐表《南州记》云∶落雁木生南海山野中。蔓生,四边如刀削。

   代州雁门亦有之,蜀中雅州亦有。

   颂曰∶雅州出者,苗作蔓缠绕大木,苗叶形色大都似茶,无花实。彼人四月采苗,入药用。

   

   茎叶

   【气味】甘,平、温,无毒。

   【主治】风痛伤折,香港脚肿,腹满虚胀。以 木皮同煮汁洗之,立效。又妇人阴疮浮泡,以椿木皮同煮汁洗之(李 )。产后血气痛,并折伤内损诸疾,煮汁服(苏颂)。

   【附录】折伤木(《唐本草》)恭曰∶生资州山谷。藤绕树木上,叶似莽草叶而光浓。

   八月、九月采茎,日干。味甘、咸,平,无毒。主伤折,筋骨疼痛,散血补血,产后血闷,止痛。酒水各半,煮浓汁饮。

   每始王木(《唐本草》)恭曰∶生资州。藤绕树木上,叶似萝 叶。二月、八月采茎,阴干。味苦,平,无毒。主伤折跌筋骨,生肌破血止痛。以酒水各半,煮浓汁饮之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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