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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饮膳正要》- 卷第三禽品 - 野鸡

作者:忽思慧 朝代:元 阅读数:24人阅读

   味甘酸,微寒,有小毒。主补中益气,止泄痢。久食令人瘦。九月至十一月食之,稍有益,他月即发五痔及诸疮,亦不可与胡桃及菌子、木耳同食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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